受伊犁州霍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邀请,为满足伊犁州会员单位的培训需求,帮助企业贯彻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74号令),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规范安全管理人员的行为,指导相关单位建立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将管理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自治区质量检验检测协会于2024年3月26日-4月1日在伊犁州霍城县和伊宁市分别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培训及能力水平测试工作。参加这次培训的学员主要来自伊犁州辖区及周边地区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共有近160人。
协会非常重视此次培训,特别邀请行业资深专家授课,培训内容还涵盖了特种设备法律法规、专业基础知识、应急处置以及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和演练要求等内容,为参训人员提供了全面系统的学习。当地市监部门也一起参加了学习,此次培训受到了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霍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认可。
通过集中学习,老师们深入浅出地把两个规定以及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讲解得清晰明了。学员们对于文件中要求的“日管控、周排除、月调度”管理机制有了深入地理解,为以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培训结束,还对学员进行了测试,协会对完成所有课时,且测试合格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
自治区质检协会秉承“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宗旨,发挥行业协会的专业技术优势,不断提升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在未来将在全疆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通过培训,不断强化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增强企业发现隐患问题能力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梳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中遇到的难题,并指出了解决方案,促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为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贡献行业专业技术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