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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宣贯暨体系文件培训班》顺利举办

发布时间:2024-03-19 |发布者: |浏览次数:640
  为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关于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的要求,帮助和指导检验检测机构有效运行,确保管理体系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相关要求,2024年3月13日-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检验检测协会(以下简称质检协会)在乌鲁木齐举办第四期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宣贯暨管理体系文件编写培训班。
  全疆30余家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内审员和质量监督员等相关人员共计110余人参加培训,同时,邀请到兵团质量技术评价中心的同仁们参与此次培训,共同学习新规,交流经验。开班仪式上自治区质检协会理事长赵庚卯、自治区质检协会检验检测专委会主任李晓非、授课专家胡晓波出席培训班并讲话。
  胡晓波老师是新版评审准则评审要点起草人、国家级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资质认定国家级师资、中国计量协会、北京市计量协会、交通监理协会内审员签约师资,老师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修改版)、《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及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条文释义(市监检测(司)函〔2023〕37号)进行了全面解读,讲解新旧版《评审准则》异同点,对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监督员、内审员及各岗位支持人员的有关职责和作用及相互关系给予合理化建议。
  此次培训对于检验检测机构的同仁们是一次难得的交流和学习的机会,学员们借此机会纷纷向老师提出工作中遇到的困惑与难题,胡老师结合自己多年的实际经验,对疑问一一进行了解答。
  参加培训人员均表示,课程设置精准,内容详实丰富,有效帮助检验检测机构相关人员解决准确理解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核心要义,收获颇丰,效果显著,希望协会多举办此类培训,帮助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员提升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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