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检验检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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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质量检验检测协会在昌吉州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质量)安全总监、 (质量)安全员培训及能力水平测试工作

发布时间:2023-09-28 | 浏览:673

  为帮助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3号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4号令),将管理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并按要求对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组织开展相应培训,自治区质量检验检测协于2023年9月24日-27日在昌吉市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培训及能力水平测试工作。参加这次培训班的学员主要来自昌吉州辖区及周边地区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共有140余人参加。
  协会非常重视此次培训,协会副理事长赵梅琴参加了此次开班典礼,并做了动员讲话;特邀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设局马寅昌主任为“两个令”做释义,以及讲解与之相关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区别与联系。另外聘请了两位行业资深专家培训授课。
  通过这次集中学习和交流,解决企业在落实《两个规定》中的困惑和疑问。学员们一致认为,此次培训工作举办及时、组织有力,课程设置合理,老师们深入浅出的把《两个规定》以及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讲解的清晰明了。学员们对于文件中要求的“日管控、周排除、月调度”管理机制有了深入的理解,为以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此次培训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和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使培训工作取得圆满成功。